单选题 2025年
理论法
难度:易
2025 年 3 月 1 日,钟男与迟女签订《婚前财产协议》 ,其中一条约定,"为表达结婚诚 意,钟男自愿将其名下婚前单独所有的一套房屋,在双方登记结婚后赠与迟女,归其个 人所有。"5 月 8 日,二人登记结婚。5 月 16 日,二人度蜜月时发生激烈争吵,钟男情 绪失控,声称"你和我结婚就是为了这套房子",并当场口头表示撤销之前的赠与。6 月 1 日,钟男为挽救婚姻,主动与迟女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,将房屋过户至迟女名下。 6 月 15 日,迟女以性格不合、感情破裂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并要求确认该 套房屋归其所有,钟男抗辩称,该赠与附带了"维持婚姻"的隐性条件,现迟女提出离婚, 违反了该条件,故要求撤销赠与,收回房屋。关于本案,下列说法正确的是?
选项
A. 该《婚前财产协议》对双方具有约束力,离婚时应判归迟女,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
B. 该房产已办理过户登记,物权发生变动,故房屋已归迟女所有,离婚时应判归迟女 ✓ 正确答案
C. 钟男在5 月16 日作出的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,之后的过户行为可视为
D. 该赠与以"维持婚姻"为前提,现迟女提出离婚,钟男有权撤销赠与
答案 B
📝 解析
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必须遵循“登记生效主义”原则,即只有依 法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,物权变动才发生法律效力,这是《民法典》第二百零八条的明确规 定,其目的是维护不动产交易的安全性和公示性。本案中,钟男与迟女签订的《婚前财产协 议》是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达成的合意,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 合法有效。更为关键的是,双方已按照协议约定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,完成了不动产物 权变动的法定公示程序,房屋的所有权已从钟男转移至迟女,物权变动的效力已经发生,不 受后续婚姻状况变化的影响。钟男在度蜜月时口头表示撤销赠与,因房屋已完成过户登记, 物权已发生转移,其撤销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;且赠与协议中并未约定“维持婚姻”为赠与 的附加条件,迟女提出离婚是其合法的婚姻自由权利,不能成为钟男撤销赠与的理由。因此, 离婚时该房屋应判归迟女所有,B 项正确。
相关知识点
理论_法理